滦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关于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申请的公示
2018年9月申请期内,共有41家医药机构申请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其中,申请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41家。申请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单位中,申请新增19家,法人代表或经营地址变更22家。按照《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唐人社字〔2016〕108号)、《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唐医保〔2016〕35号)、《滦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的通知》,经审核申请材料,拟受理上述单位申请。现公示如下,
申请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单位:
1. 唐山市千康医药有限公司
2. 滦南县康灵药房
3. 滦南县百旺大药房
4. 滦南县祥佑药房
5. 滦南县惠笑药房
6. 滦南县康民药房
7. 滦南县佳丽药房
8. 滦南县方康药房
9. 唐山民仁医药有限公司滦南曼城店
10. 滦南县亿康药房
11. 滦南县宏仁药房
12. 滦南县德心药房
13. 唐山祥爱医药有限公司滦南步行街店
14. 唐山祥爱医药有限公司滦南姚王庄店
15. 滦南县仁爱医药有限公司
16. 河北唐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滦南天承锦绣店
17. 唐山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南金诚店
18. 唐山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南二贸店
19. 唐山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南曼城店
20. 唐山永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和店
21. 滦南县济民药店
22. 唐山惠康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惠明店
23. 唐山惠康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门庄店
24. 唐山惠康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惠园店
25.唐山惠康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青坨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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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7天(2018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滦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举报。受理公示无异议的医药机构将进行现场考察、专家评估、评估结果公示、签订服务管理协议等工作。
举报电话:4101181
滦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9月30日